12月10日: 国际人权日
通过《世界人权宣言》75 年之后, 宣言中所载的简单理念,即权利是属于每一个人的,至今仍在欧盟、中国和世界各地产生着无可争议的影响。
欧盟驻华代表团就“国际人权日”的声明:
今天,全世界庆祝《世界人权宣言》发表 75 周年。自 1948 年通过以来,《宣言》的 30
项条款引发了全球人类生活各个领域的变革。人权是普世的、不可分割的和相互依存的。这意味着每个人都有权享有人权;所有人权具有同等的重要性,在任何时候,包括在冲突或危机时期,人权都是相关和适用的。人权不能受地理或文化因素的影响。
欧洲联盟认识到中国近几年在减贫、改善医疗、教育等其他为其公民的社会改善方面做出了显著努力。不过,与此同时,公民和政治权利并未受到保障,而且在某些案例中这些权利受到有意的、系统性侵犯。
才此背景下,欧盟重申其对中国非常严重的人权状况的关切,并敦促中国遵守其根据包括本国宪法在内的国内法和国际法所承担的义务,尊重、保护和实现所有人的人权,包括维吾尔族人、藏族人以及中国各地在民族、宗教和语言上属于少数群体的人。
联合国人权事务高级专员办事处(OHCHR)的评估报告证实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权状况的严重性。欧盟强调正义和问责的必要性、敦促中方与人权高专办就落实报告的建议开展合作。(欧盟另外强调)有必要根据评估报告创造条件就新疆人权状况进行实质性的讨论。严重关切包括:大规模的任意拘留、广泛监控、跟踪和限制性的措施、强迫劳动、酷刑、强迫墮胎和绝育、计划生育和家庭分离政策以及基于性别的暴力。欧盟特别关切对行使基本自由的系统性和严格限制,包括宗教或信仰自由,以及对少数群体在私人和公共场合,包括在教育领域享有自己的文化和使用自己的语言的权利的系统性限制。这些限制有可能导致文化消亡。在西藏,强制寄宿学校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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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样进一步表明了严峻的人权状况。欧盟继续呼吁独立的国际专家、外国记者和外交官能够有意义地、不受限制地和不受监督地进入西藏、新疆和中国其他地区。
根据估计,在中国的死刑判决和处决数量远远超过所有其他国家的总和。与国际标准背道而驰,中国也将其适用于非暴力犯罪案件。欧盟呼吁中国在适用和判处死刑方面提高透明度,并进一步减少刑事犯罪的死刑罪名。欧盟重申死刑是一种无效的、不必要的和不可撤销的惩罚,并敦促中国暂停执行死刑和最终废除这种不人道的做法。
人权捍卫者、人权律师、记者、独立报道者、其他媒体工作者和知识分子仍然面临遭受骚扰、恐吓和监视,并受到出境禁令、软禁、酷刑和虐待、非法拘留、判刑和强迫失踪(包括通过或构成酷刑和虐待的指定地点进行监视居住(RSDL)的做法)的威胁。
欧盟敦促中国确保充分尊重法治、确保正当程序以及公正审判保障,并彻底调查任意拘留、酷刑、不人道或有辱人格待遇或处罚以及对人权捍卫者及其家属的骚扰等被报告的案例。被拘留者理应享有接触自己选择的律师、获得医疗援助和联系家属的权利。中国应该停止在指定地点进行监视居住(RSDL)的做法,该做法已被联合国特别程序谴责。中国也应该停止以获取强迫和公开的口供为目的,对被拘留者使用酷刑、不人道或有辱人格的待遇或处罚。
欧盟继续密切关注事态的发展,并敦促中方立即、无条件释放:曹三强牧师、常玮平、陈云飞、程渊、丁家喜、高智晟、果·西绕嘉措(Go Sherab
Gyatso)、郭泉、何方美、黄琦、黄雪琴、萨哈罗夫奖获得者伊力哈木·土赫提(Ilham Tohti)、卡米莱· 瓦依特 (Kamile
Wayit)、李翘楚、李延贺、李昱函、彭立发、秦永敏、覃永沛、仁青持真(Rinchen Tsultrim)、阮晓寰、扎西多吉(Tashi
Dorje), 塔西甫拉提・特依拜(Tashpolat
Tiyip)、王爱忠、王丙章、王建兵、王怡牧师、王藏、许那、徐秦、许艳、许志永、杨茂东、张春雷牧师、张展和以及欧盟公民桂敏海(后者的领事访问权必须得到尊重)。
在中国,言论自由和获取信息的自由越来越严重地被压制,通过对记者和媒体工作者进行审查、恐吓和监视的方式。由于其工作,驻华外国记者和媒体工作者继续面临骚扰、恐吓、任意拘留、签证限制、监视等问题。欧洲联盟强调言论自由和媒体自由对善政的关键作用。欧盟还敦促中国遵守以和平方式示威的权力。
欧盟坚信,性别平等、妇女权利和LGBTI人士的权利应该在全球范围内得到充分尊重和保护。在中国和欧盟,基于性别的暴力仍然广泛存在。在此背景下,欧盟敦促中国确保保护那些遭受侵犯其人权和被虐待的女性活动人士。欧盟呼吁中国坚守其消除性暴力和基于性别暴力的承诺。
此外,
欧盟仍然关切香港人权状况。《国家安全法》和《煽动条例》的压制性使用,破坏基本自由。选举制度的彻底变革侵蚀了民主原则和政治多元化。欧盟特别关注对政治家和民主人士的审判,尤其特别关注黎智英一案。欧盟敦促中国中央政府和香港当局恢复对法治、基本自由和民主原则的充分尊重。这些是香港在
“一国两制”原则下保持高度自治、遵守香港基本法和中国的国际义务的关键。
中国理应尊重不驱回原则,避免任何不符合国际法的域外活动(包括胁迫)。
然而,欧盟与中国在人权方面虽然存在制度性分歧,但欧盟相信可以和应该通过双边对话(包括中欧人权对话)就这些分歧进行讨论,并在有接触潜力的领域开展合作。
通过纪念《世界人权宣言》发表 75 周年,欧盟重申了其对充分实现人权的承诺。宣言中所载的简单理念,即权利不是赋予的,而是属于每一个人的,至今仍在欧盟、中国和世界各地产生着无可争议的影响。
在你翻墙的时候法律出现了。骂国家去死你就进精神病院了。剩下的就是胁迫监禁
您好!
本人冯彰华,籍贯福建将乐,2007年到厦门,在厦门结婚生子。我们一家本来在福建省厦门市拥有平凡的生活,但这两年我发现我们一家的健康都出现了大问题,我们的尿量都特别少,一直在医院检查都没确定这个问题。去年下半年以来,我和我儿子的情况加重。考虑我们全家的病症高度相似,我有理由相信我们一家是被投毒了。我到派出所报案,因为证据不足,警方未立案。我带我儿子去医院检查,一住院我儿子的尿量就变多,一出院就马上表少医院根据住院期间的尿量,不肯做少尿的诊断,虽然我一再跟医生强调我儿子平时的尿量很少。我的情况也一样,除了尿少,我还有严重的尿潜血,尿酸高,尿路感染。我在厦门各医院就诊,但医生说我的肾脏没大问题,我告诉医生我的尿量很少,即使多喝水尿量也无法相应增加。医生只跟我说尿量大于500毫升就可以。我无法相信医生所说的话,到国内其它城市就医,到都遇到相同的情况。我的尿量逐渐减少,出现连续很多天尿量少于400毫升的情况,我到各医院就医,医生们不肯采纳我每天测量的数据,说我的肾功能报告正常,尿量不应该那么少,我要求住院观察,各医院医生找各种理由不让我住院,理论上这个尿量无法满足身体基本代谢,肌酐尿素会升高。但不知什么原因,各医院帮我做的肾功能检查都显示我的肌酐和尿素都正常。我有足够的理由相信所有的报告都是假的。为了能正常就医,我向各级政府求助,但我的情况始终得不到解决,上级政府把我的诉求交给地方政府,地方政府把问题交给医院主管单位,医院主管单位就说我如果不相信一个城市的医生,可以到其它城市就医。我当然有去,但所有的医生态度都一样。
因为医生说我的肾脏没问题,说我精神有问题,而我又坚持就医,而且还向各级政府求助。家人们都不能理解我,最终导致我婚姻破裂,妻离子散。我的健康在恶化,尿量在减少,为了活着我严格控制饮食,因为担心尿量无法满足身体基本代谢,各类矿物质摄入过多引起电解质紊乱,危及生命。亲人们无法理解我的一切,不找工作,四处求医,不相信医生的话,控制饮食,认为我精神出了问题,我有嘴说不清。我继续求医,继续向各级政府求助。因为我知道我的家人健康都有重大问题。即使离婚了,我也要想办法帮助她们。但是我所遭遇的一切让我意识到,在国内我的一切努力都是徒劳无功。我计划出国就医,却意外发现我被公安系统列为犯罪嫌疑人,原因是我多年前工作的酒店因为客房内被查出有未经前台登记的客人,我作为酒店负责人,代表酒店接受立案调查和行政罚款。我致电机场边检问我的情况是否可以出国,边检不肯给我确定的答复,我到我户籍所在地的出入境部门咨询我是否可以正常出境,也得不到明确答复。我一边办理好了到马来西亚的签证,一边要求公安机关恢复我的名誉。最终我被告知我可以出国。
出国前我就担心,我能顺利出境,可能对方有足够的信心让我得不到任何证据,但我没有更好的选择,也要尝试一下,我的所谓犯罪嫌疑人的身份是否会影响我出国。到了吉隆坡,在两家医院做了检查,确被告知肾功能正常,医生无法确定是什么原因导致我尿少,让我预约肾内科专家,但要等很长时间,我没有预约,我把我的手机寄存在酒店,乘巴士到吉隆坡附近的一个小城,在那里抽血做了检查,报告提示我的肾脏出于慢性肾脏病二期状态,我也不认为这份报告能反应我肾脏问题的真实情况,因为我的尿量太少了。
回国后,我成功地入住了厦门一家医院,除了化验血和尿,住院期间没有任何其它检查和治疗方案,每天检测尿量和体重。医生根据血液检查认定我的肾功能正常,尿少的原因是喝水太少导致的,建议吊瓶观察我的尿量,跟我之前在我们县医院一样,医生不让我住院观察尿量,除非我接受吊瓶。我拒绝了,如果我喝水无法让我的尿量增多,正常的吊生理盐水和葡萄糖也无法让我的尿量变多,除非加其它药物,让我的尿量暂时变多,但那对我没任何意义。医生不采纳我在国外那份显示我肾脏有问题的报告,也不理会我之前在国内做的提示肾脏有问题的报告,不做我肾脏有问题的诊断。
没用其他办法,我只能计划再一次出国,在等待时机的时候,我回到老家照顾我爸。我认定我爸妈也在跟我们一起住的时候中毒了,我妈于两年前因肺癌在巨大的痛苦中离世。我爸每天在多种症状下忍痛生活。我们的肺部和肾脏都有问题。县城的医生在我爸也有高尿酸、低蛋白血症、尿蛋白、尿潜血和尿量少的情况下,拒绝确诊我爸肾脏有问题。因为医生的行为,我们都不被亲人理解。父母操劳一生,却因我受累,无法安享晚年甚至不得善终,我很内疚,家人的健康问题时刻让我撕心裂肺、痛不欲生,特别是我儿子,他才8岁,从小就因为中毒,从来没有享受过健康的生活。而我们都时日无多。我还要忍受亲人的误解,我的冤屈或许前无古人。虽然知道没有用,但我还得坚持向各级政府部门信访,但继续被推诿,被忽视,我通过社交媒体发声被屏蔽,即使出境香港也无法成功在网络上发声,手机一度被断网。知乎,微博,百度我都无法留点评。万般无奈之下,网上买了一张卡,翻墙出来求助。希望能得到帮助。但不知什么原因,不管是我自己注册的账号还是网络购买的账号,我都无法通过 Twitter Facebook Instagram telegram reddit 等社交软件联系别人。我的账号无法主动发信息给其他人。因为翻墙发推文,我两次被传唤到派出所,他们劝我不要翻墙,翻墙也无法解决我的问题,我拒绝接受,我跟他们说如果国内有单位可以帮到我,我无需翻墙,我翻墙是因为我别无选择,除非把我抓起来,否则我会继续翻墙。
一直以来,我都坚持向各级政府信访求助,即使没某得到帮助我也持续这么做,跟他们反馈我的问题有什么进展,我把我翻墙被派出所传唤的事也写到信访看里,告诉他们,因为被投毒,我们需要治疗服务,因为得不到正常的医疗服务,我才需要向政府部门求助,因为得不到政府的帮助我才尝试向媒体求助,因为没某媒体帮助我,我才要发知乎微博,因为我被知乎微博屏蔽,我才需要翻墙上外网。法律在我被投毒的时候,在我最需要帮助的时候,都隐身了,在我翻墙的时候就出现了,出现了也只能约束我,不能帮到我。我质疑中国是否是不是真的法治社会。
我继续使用翻墙软件尝试跟国外人士联系,找人帮我联系国际媒体,因为我自己联系不上。但所有的努力都暂未取得任何效果,在线购物网站阻止我跟客服联系,就连我花钱办了交友网站会员也居然无法正常跟其他会员沟通。万般无奈之下,我只要通过一切我能想到的渠道讲述我得故事,希望获取关注和帮助。
此致
冯彰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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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ihiro Sat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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